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》第三十三條 未取得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》承攬工程的,予以取締,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%以上4%以下的罰款;有違法所得的,予以沒收。
《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》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,不得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生產經營活動。
我單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,具備體育場地設施貳級施工資質,目前是浙江省內體育場地最高資質。
可承擔以下工程的施工:
(1)單項工程占地面積55公頃及以下、投資額3200萬元及以下、18洞及以下高爾夫球場、室內外迷你高爾夫球場和練習場;
(2)5萬人及以下、投資1000萬元及以下體育場田徑場地設施;
(3)5000人及以下體育館(包括游泳館、冬季項目體育館)設施;
(4)足球場、橄欖球、棒 球、壘球、保齡球、壁球及曲棍球等場地設施;
(5)7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合成面層網球、籃球、排球場地設施。